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—2019)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—2019,代替GB 2763—2016和GB 2763.1—2018)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。
即日起,以上标准文本参考件(见附件)。
最终版本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。
附件链接http://www.aqsc.org/tzgg/201909/P020190918413782634925.pdf